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房网 - 二手房网 - 楼市地图 - 家居装饰 - 建材产品 - 装饰公司 - 设计师 - 业主论坛 - 房产人才 - 你问我答
 
 
 
  您的位置:首页 > 购房宝箱 > 政策法规 > 正文
欢迎提供新闻线索 新闻热线:0566-2024905 
北京市将立法惩治民宅拆改
2006-10-13 10:12:00  来源:京华时报 点击:
    “住改商”司法建议促北京市建委整改

    北京市建委将起草《北京市住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等规定,从制度上对民宅拆改行为进行规范。这是北京市建委昨天(10月11日)回函朝阳法院关于“住改商”司法建议的整改措施。

    今年7月19日,朝阳法院根据北京市望京实业总公司与业主邢再春等涉及“住改商”案件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向市建委发出司法建议。该法院此间受理了105起因“民宅改商用”引发的案件,这些案件大部分都是房屋产权人私自进行拆改建,目的都是为了将住宅改为商用房经营。

    该法院认为,这些案件的发生与市建委的消极行政行为有关,市建委没有对违法拆改行为或装饰装修活动进行相应行政处罚,建议其加强对“住改商”的监督管理及处罚,并加强沟通合作处理。同时,朝阳法院希望市建委制定相应的房屋买卖合同范本,指导房屋买卖双方对自用与公共部位的界限进行明确约定。

    市建委在回函司法建议函时表示,会在继续加强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之间沟通、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的基础上,重点从两方面强化管理。

    在从制度上对拆改行为进行规范方面,市建委将加强立法,积极与市工商局、市规划委等部门进行沟通协商,起草包括《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北京市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办法》、《北京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北京市住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等规定。 (记者 孙思娅)


[ ] [关闭窗口]
上一篇:陕西:建筑物未经建筑节能验收不得投入使用
下一篇: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池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池房网"或"来源:池州房产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池房网及中安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池房网"或"来源:池州房产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写明转载出处的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据****报道”或“稿件来源”等内容,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所带来的误解和纠纷责任均自负,本网并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③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池房网联系。
 
  新闻搜索
 

    

 
  论坛热贴
 
 

Copyright (c) 20060566fc.com Limited,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 池州中安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池州市池阳路(物资大厦东305室) 网站客服电话:0566-2024905 13856623000 ICP备案号:皖ICP备060069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