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开展对药品销售人员的事前监管,进一步规范药品销售人员的购销行为,使药品销售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全市所有在本区域内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营销人员实行登记备案管理。
一是各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对与本单位建立业务关系的销售人员进行清查,严格审查供货单位资质,核实销售人员身份,不得与未经备案的销售人员建立业务关系。二是对全市药品销售人员情况进行登记、汇总、并将经审核符合登记备案的药品销售人员相关信息在市局网站公布,以供公众查询。三是全面清理整顿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销售人员,对违反规定进行购销活动的,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四是建立药品销售人员管理数据库和药品销售人员信用评价档案。
目前全市所有药品批发企业销售人员登记备案率已达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