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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金地等企业代表表示:不会效仿桑泰地产给业主补价差,但会考虑增加楼房的价值。金地代表并表示出了担心,可以想象,业主买了价再高的房也不用担心,有人补价差啊。如果楼盘降价就要补,市场就会混乱不堪。
泰华地产代表说,3月16日开始,就有业主来到售楼处,提出要求无条件退房或现金补差价。泰华地产的处理原则是不退房不补现金差价,但会做价值提升。
桑泰地产代表表示,补偿只是企业在房价下跌时根据市场情况以及企业发展需要做出的一个自主性行为。对于因此举措而冲击到整个市场的问题,桑泰地产当时没有考虑到这么多。
律师认为,购房是一个市场行为,市场行为本身就有交易风险,任何一方不能将自身应该承担的风险责任转嫁他人。业主因为降价而要求退房或补偿价差,原则上不认为这一请求是合法合理的:于法无据,不是合理诉求。只是,虽然从法律角度来说开发商无需补价差,但有关方面也应该做好风险提示和价格干扰。
由于中国房地产市场并不成熟,开发商要考虑如何向客户提示风险,购房者则要考虑如何更理性地投资,更准确地判断和承受风险,依照法律与合同维护自己的权益。
深圳市国土局代表称,一系列的降价退房补偿先是从万科第五园对业主交300元送1500元装修开始。后来有业主到市信访办上访,要求退房补价差,造成了不好的影响。深圳市国土局代表认为,业主的退房补价差诉求是一个非法、无理、蛮横的诉求,破坏契约和诚信的原则,此头不能开。如果此头一开,将在全市形成不好的先例。并要求万科、金地等开发商成立谈判小组,引导业主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
在这次新闻发布会后,房价降价后差价补偿尤其“全额补偿”引起的风波依然没有平息。本文作者陈真诚认为,相反,由之引发的示范效应,正在全国各地蔓延,并有升级趋势。各界舆论,也众说纷纭。
北京业主维权申讨开发商,开发商不答应,律师认为无法律依据
当今,全国各地到处都有情况是,同样一个楼盘半年甚至很短的时间之内价格悬殊。于是,面对自己购买的房产事实贬值的情况,老业主中“退房”、“断供”的声音不绝于耳。有人提出,地产开发商应该仿效部分汽车厂商的做法,向业主承诺,一旦房产贬值,予以经济补偿。有的认为,就像家电卖场一样,开发商应该承诺如果不得不降价的话,对于之前高价订房的业主,应给予补偿。还有人建议业主,要在合同中加个条款:如后期有降价销售,要补偿差价。
3月中旬,北京一家中型开发商,迫于业主集体抗议的压力,将准备交付的毛坯房收回,无偿提供装修……
北京富丽桃园楼盘新开售一栋住宅楼价格比前一阶段的销售价格有了较大幅度的下降,降幅超过10%。有业主认为私自降价有违公平,违反了《民法通则》的公平原则,组织大家进行维权活动,联合声讨开发商。有的提出要求开发商退还差价,有的提出用免交物业费等方式来补偿。
开发商们则认为,买房是一种市场行为,要有抗风险能力,没有只赚不赔的道理。房屋降价实际上是受到市场因素的影响,并不是开发商能够左右的。买房应承担的风险,不应由开发商来承担。没有哪个购房者会把房子升值赚的钱分一点给开发商,现在房价下降就要求开发商承担损失是说不通的。购房者提出“降价补偿”是一种不合理的要求,开发商没有责任和义务答应。
律师们认为,开发商根据市场变化降价求售是正常的合法商业行为,目前并无足够的法律依据支持退款或退房、补偿的要求。购房交易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进行的,所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法律,只有合同约定、法律规定和不可抗力等几种情况可以解除合同或要求补偿或赔偿。只要开发商不存在欺诈和违约行为,合同上也没写明“降价需补偿”的话,业主就没有依据向开发商索赔。
灰色地带问题恐致社会问题,或带来中国房地产灾难本新闻共 6页,当前在第 4页 1 2 3 4 5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