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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真诚:房地产或将遭遇一场灾难
2008-4-14 11:08:00  来源:陈真诚博客 点击:1

目前,或只有法律上的公平原则可作为裁定降价补偿是否合法的依据。当然,如果开发商在宣传、推销上有欺诈、误导、不当承诺、不当竞争、强制买卖等行为,并有依据证明因之导致业主利益受损,在被告罪的时,可依据民法通则、广告法及反不当竞争、反欺诈等法律等,要求乃至起诉开发商给予补偿乃至赔偿。但目前,在房地产宣传以及推销中,普遍存在着一些很难断定的“打擦边球”现象。由于一些市场管理、法律条文等方面原因,那些行为性质本身很难断定,在法律适当方面很模糊,属于灰色地带,对目前的业主要求房价下降后补偿的支持力不够。

我们或更应该认识到的是,深圳万科、金地尤其桑泰地产,其开始使出房价降价后差价补偿这一招时,或许只是考虑到了企业利益而采取的销售策略,属于企业行为,客观上却在房地产行业内起了一个很坏的带头作用,可能导致无数购房者跟风,众多企业主动或被动跟风。《国房分析咨询报告》首席分析师、本文作者陈真诚认为,牵涉面非常广、牵涉金额非常大、影响力也非常大、有进一步蔓延趋势的房价降价后差价补偿尤其全额补偿现象,与契约精神不符,违背了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正在破坏维护着行业正常秩序的正常市场游戏规则,可能会演变成行业默认的通用做法或行业规范,正在搅乱目前的房地产市场,酝酿着极大的市场风险,可能给中国房地产带来前所未有的灾难。

一方面,房价降价后差价补偿正在继续蔓延,正在产生令人可怕的被仿效效应。全国各地,越来越多的已经购房者,正准备效仿深圳购房者,向开发商索要降价后的差价补偿。也有开发商主动推出此类促销手段:4月份,“降价赔付”降临到了南京。南京某水城楼盘打出广告承诺称确保从签约起五年之内共计增值幅度达30%,如果业主购买该楼盘后房价出现下跌或者增值幅度达不到许诺时开发商均愿意补偿差额……而更多的开发商们担心老业主们纷纷提出退还差价的要求。没有时间约束的业主在降价后可以向开发商索要差价补偿的行业通用做法或行业规范一旦成立,就意味着房价永远只能上涨。否则,只要业主购买后房价下降,无论是一年后房价降价,或20年乃至更长时间后降价,开发商都可能随时面对被索要降价后差价补偿的问题。而事实上,从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看,任何商品都有价格下跌的可能,任何商品购买者都有面临买后降价风险的可能,房地产也一样。这就意味着,房地产市场就可能堕入无休止的补偿索要的深渊中。

另一方面,对非理性购房、疯狂投资购房、恶意投机购房等行为的后果,房价降价后差价补偿起着不应有的风险担保作用——在任何时候,不管出于什么目的随意购房行为,永远没有亏损的风险,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破坏经济文明。

第三,有了房价降价后差价补偿,谁都会认为未来房价一定比现在高。这样,每个人在购房时会进一步强化投资乃至投机的意识。未来房价上涨后,有了利润归自己。而一旦房价下降,就可以找开发商索要房价降价后差价补偿,自己完全没有了风险。整个市场,就会到处是投资乃至投机购房者。自住需求者会拼命地尽可能趁早买房,投资者更会肆无忌惮、更加疯狂地进行购房投资或投机。宏观调控根本无法起作用。房价就会变得完全失控,从而社会、经济、生活等众多领域完全失控。

第四,尤其是,近年来,房价曾一路高歌地快速疯涨,如今不少地方也已经出现了房价快速大幅度下降现象,或呈现房价快速大幅度下降的趋势。一旦房价降价后差价补偿被大家所认同,就会出现这样的局面:由于房价预期的因素,无论是自住型,或是投资型购房者,都会找开发商索要差价补偿或退房。这样,整个房地产就会彻底崩溃,进而导致整个金融体系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崩溃。

第五,房价降价后差价补偿,也对法律、伦理、政治等领域提出了挑战。

如今,房地产情势已非常复杂。一方面,在从紧货币政策下,房企普遍感觉缺钱,大量圈地囤地的房企更是严重贫血,为求生存,只得降价卖房卖地。另一方面,由于之前快速上涨的高房价严重透支了未来房价上涨空间,严重透支未来有效需求,房地产的观望、弃购气氛将继续加重。这样,房价地价必然继续下跌,就会有更多的房企加入到降价销售楼盘的阵营中来,就可能有更多的房地产企业遭遇到老业主索要差价补偿的问题。因此,可以说,房价降价后差价补偿这个问题,如果不被及时有效地解决的话,其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相比于王石的“房价拐点论”、潘石屹的“房企百日剧变论”或万科的降价而言,或将远要大得多。一旦房价降价后差价补偿现象继续蔓延,其未来后果非常可怕,不但可能将整个房地产企业阵营摧毁,给中国房地产带来前所未有的灾难,还可能会演化成一个社会问题。这就需要政府从预防性解决可能性社会问题的角度、立足点出发,及时采取措施,以便解决好问题,预防一场可能性的房地产业灾难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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